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(2021修订)》《长春光华学院章程》及《长春光华学院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》相关规定,我校已顺利完成董事会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。
学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,经民主推荐、资格审查、党组织审议、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、复核核查等程序,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全校公示:
当选人员:肖萍萍,所在部门:电气信息学院,岗位职务:院长。
公示期限: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。
公示说明:
1.公示期间,全校教职工如对当选人员资格、选举程序等存在异议,可通过书面、电话等方式如实反映情况;
2.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;
3.学校将对反映的问题严格核查、依规处理,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受理部门: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
联系方式:邮箱82238055@qq.com,内线80601。
特此公示。
长春光华学院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
2026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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