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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学校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正式候选人的公示

根据《长春光华学院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办法》相关规定,各分工会民主推荐,共推荐候选人15名,经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任职条件、任职资格等要求,对推荐人选逐一开展资格审查,综合工作履历、履职能力、岗位表现等情况研究审定,确定肖萍萍、吴影、赵畅3名同志为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正式候选人。

为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,保障全体教职工知情权、监督权,现将上述3名正式候选人予以公示。

1.公示时间: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。

2.受理反馈:公示期间,如对候选人资格、相关情况存在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书面来访等形式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如实反映。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以便核查反馈。

3.联系方式:邮箱82238055@qq.com,内线80601。

公示期满若无异议,将按程序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。

 

长春光华学院董事会教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

20266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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