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按照学校2023年度工作安排,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计划于2023年11月召开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(以下简称“教代会”),会议将审议通过《长春光华学院2023-2035战略发展规划纲要(草案)》。现将补选代表工作安排如下:
本届教代会共有代表110人,因各种原因出现部分缺额,故依据《长春光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需进行代表补选。
一、补选办法
依据《长春光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本届教代会代表补选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民主推选,由学校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。
二、补选条件
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,可以补选为教职工代表。一般应该具备下列条件: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2.关心学校、顾全大局、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诚实工作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办事公道;
3.密切联系群众,热心为群众办事,正确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;
4.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、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。
三、名额分配
电影学院分工会1人,商学院分工会1人,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2人,文学院分工会1人,现代教育学院分工会1人,公共体育教研部分工会1人,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1人,后勤(光华会馆)分工会1人,机关第一分工会4人,机关第二分工会3人,机关第三分工会1人。
四、上报时间及要求
各分工会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代表的补选工作,并将补选的代表名单以表格形式(见附件),于9月25日下班前上报至学校教代会筹备工作组办公室(行政楼304室),联系人:韩景东,手机17390908989,内线80601,电子版传至邮箱:82238055@qq.com。
附件:长春光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
长春光华学院工会
2023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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