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在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理想信念、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。
二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深入群众,听取群众的意见,了解群众的呼声,反映群众的诉求,做好“上情下达,下情上报”工作。
三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合法权益。
四、按期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好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。
五、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。
六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开展科学研究及业务竞赛和业务交流活动,提高教职员工的整体业务素质。
七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,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八、关心教职工生活,努力为教职工送温暖、办实事。
九、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。
十、做好工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管好用好工会经费。
十二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工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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